江蓋世著《我走過的台灣路》

 

第二章  反抗

 

2-4 桃園火車站(中)  

 

 

下午三點,我們準時抵達桃園火車站前廣場,桃園黨外民歌手邱垂貞,抱著一把吉他,也趕來火車站,他準備搭三點二十六分的火車,在搭火車之前,跑過來看看我這小老弟。

 

  到了現場,桃園分局長馬上過來阻止我,我身披綠背心,前面貼上黨外兩個字,後面貼著「甘地精神」四個字,我好言的跟他表示,我這是和平的示威,若是警察要逮捕,我不做任何抵抗。我不理會分局長的阻撓,就把我前一晚準備好的保麗龍標語板拿出來,擺在廣場中央,靠著那一尊蔣介石銅像。

 

這時,突然衝來幾位身材高大的壯漢,二話不說,搶下我們的保麗龍標語板,不到三十秒,我那辛辛苦苦寫好的標語板,已被撕得粉碎……。

 

  邱垂貞見狀,跟那些流氓作風的壯漢理論,又轉過頭來,與分局長大吵。來來往往的乘客,雖然很多,可是大家都不敢靠過來,更別說他們會為我仗義直言了。後來,陸陸續續又有幾位桃園的黨外朋友到場關心。

 

邱垂貞因為要搭三點二十六分的火車,不得不跟我告辭,叫我自己多保重,然後就匆匆忙忙走去車站搭火車。沒想到,那些撕毀我標語牌的壯漢,竟然一路尾隨邱垂貞,還趁機揍了邱垂貞幾拳。

 

火車站前停放數十輛計程車,可是很多計程車司機,遠遠的站在那裡圍觀。陳鼎森拿著傻瓜相機,要為我拍照,居然當場被人家警告「不准拍照!否則給你好看!」。

 

那分局長手裡抱著一本六法全書,說我公然的違法,我就笑著反駁道:「我違反那一條法?請你當場逮捕吧!」他也說不出所以然來,而另外一位警官,拚命的把我拉到旁邊,壓低聲音說道:「江先生,早一點結束吧,意思到了就好,拜託啦!」

 

  「我這個人講信用,我的示威是三點到四點,時間一到,我馬上離開。」

  我時間訂這麼短,有兩個原因,第一,我根本沒有組織,也沒有基本的群眾,時間短,比較能操之在我;第二,那時傳真機不發達,桃園的記者發稿,最好在四點以前完成,然後,把稿件拿到郵局,經過鐵路托運,剛好趕上報社編輯檯截稿時間,所以我設定在四點以前結束活動。

 

  就這樣,幾位黨外朋友一旁看著,我一個人身穿綠背心,在火車站前廣場走來走去,四點一到,我就宣布結束活動,然後,跟警察一個個握手,向他們抱歉,因為我的示威,而增加他們的勤務。我也同時感謝幾位一旁關心的黨外朋友,因為當初考慮到,這樣子的反戒嚴示威,不知道會不會被抓,要先由我來當試驗品,我可不能一開始就拖累別人,所以請那些黨外朋友,請他們過來關心,但不必參與。

 

  跟朋友告別了,我就一個人孤零零的去搭火車。往台北的途中,腦海裡不斷撥放火車站前,我的標語牌被撕碎的那一幕………。組黨的慾望,又在胸中翻滾……。窗外的樹木、房舍一幕幕往後拉。回到了台北,踏進家門,看到我媽,心中不禁感觸良深:「回家的感覺真好!……」

 

  四月六日,也就是下一個禮拜天,同樣的下午三點,我再度披著「黨外」、「甘地精神」的綠背心,在桃園火車站,推出同樣的劇碼,宣傳五一九反戒嚴行動。這一次,來聲援的的黨外朋友比較多了,有林模、胡光明、王國治、李阿生、呂國民、呂洪淑女……等人。

 

這一次的行動,可沒有上一次那麼輕鬆,當我把保麗龍標語牌拿出,圍觀的人群中,馬上竄出兩名壯漢,劈哩叭啦的,把我辛辛苦苦寫的海報標語,幾秒鐘內完全毀掉。我也不還手,也不跟他們理會,我就坐在火車站前廣場中央。我請胡光明幫我照相,現場的情治人員,卻故意站在他面前,阻擋他拍照,我想拿著寫滿標語的長布條,請人照相,可是在現場指揮的桃園市副分局長,一個箭步靠過來,把我的布條搶走,我無可奈何,只好一個人,一言不語的靜坐在那裡……。

 

  下午四點一到,我收拾了一下道具,準備打道回府,剛才那兩名壯漢,一高一矮,衝到我面前,高個子的穿著一件武術館的背心,走到我面前,狠狠的推我一把,就在許多警察及情治便衣人員面前,指著我的鼻子,高聲恐嚇道:「那是乎我擱看著你,我就剁斷你的腳筋!」

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未完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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