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爸帶你去海邊抓螃蟹 

--17年後,遲來的正義………


2008
620  

大法官會議,作成六四四號解釋, 

針對「人團法」不得主張共產主義及分裂國土, 

大法官認定違憲,即日失效。
 

17年前,19911018 

江蓋世擔任台獨聯盟遷台籌備會總幹事, 

鄒武鑑擔任副總幹事, 

兩人在當天先後遭到逮捕,  

被羈押在台中看守所。 

鄒武鑑的老婆,
 
帶著八個月大的嬰兒, 

前來探監。 

隔窗會面,鄒武鑑很想抱著自己的嬰兒, 

但被獄方禁止。
 

返回牢房,他告訴江蓋世, 

他無法抱兒子的痛苦。



 

後來,江蓋世為這位同舍難友, 

寫下一首「想子」的詩。 

這首詩刊登在「教會公報」, 

當時,人在美國的音樂大師呂泉生教授, 

內心大為感動,因而為之譜曲。
 




17年前,他們遭捕入獄, 

鄒武鑑望斷鐵窗,無法抱子。 
 

2008年,大法官會議才認定,  

禁止台灣獨立的法律是違憲的。

當年的嬰兒,已是高中生了。 

正義,為什麼來得這麼遲? 

 

江蓋世詩作「想子」 

~側寫好友鄒武鑑獄中想子

 

在半暝時陣 

阿爸目睭金金  倒佇眠床 
 

在半暝時陣 

汝敢被蓋燒燒  乖乖
 

人在籠仔內 

無欲想彼Y濟
 

只求阮乖子 

一暝大一寸
 

汝著不通踢被亂亂爬 

阿爸娶汝海邊掠毛蟹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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