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蓋世著《我走過的台灣路》
第三章 狂飆
3-2 信守諾言(上)
我渾身酸痛,左臉紅腫,在朋友的攙扶之下,搭上一輛車子,他們送我一路直奔中壢。一路上,他們一直安慰我,並問我要不要向警方提出告訴,我無力的答道:「不必了,我不會控告他們的……,我已經盡到了我的原則,打不還手,罵不還口……」
看著窗外,一根一根路旁的電線桿,往後飛馳,而我的腦海裡,還在播放剛才被揍的那一幕,我想了一想,好想笑,但臉頰太痛,旁邊又有人,我不敢笑了出來,為什麼呢?原因很簡單,今天,我贏了,他們五、六個人包圍我,命令我脫掉綠背心,我拒絕服從,我不惡言相向,也不必揮拳還擊,更不拔腿開溜,我就站在那裡,任他們拳打腳踢,直到我抱著一根公車站牌,不支倒地,他們還狠狠的踹我,可是,我還是贏了,因為我的綠背心,雖然被撕破了,我自己沒有脫掉,我更沒有離開原地半步,而離開的,是他們,一溜煙跑掉,是他們,更奇妙的是,我對他們心裡沒有仇恨,反過來,卻很感激他們,因著他們的圍毆,使我能夠光天化日之下在桃園街頭,親身實踐甘地的非暴力精神……。
想到這裡,我暗自覺得好笑,但臉頰太痛,笑出來,也是一張苦瓜臉吧。
我們一行人,到了中壢的黨外服務處,我吃力的走進服務處,就躺在一張長條的椅子上休息。自立晚報記者涂盛仙,聞訊趕來,看到我一身破衣,左臉貼上沙隆巴斯,立即拍了一張我躺下的鏡頭,這原本是一樁很小的事情,但是第二天,自立晚報一刊登出來,許許多多黨外的支持者,都知道我為了鄭南榕被捕,在桃園市做了個人式的「組黨行軍」遭到圍毆,紛紛向我表示安慰。有的人,還叫我說出當事人的模樣,以便他們可以為我報復,我通通向他們表示,謝謝,我不會去告任何人,更不做任何報復的事情,因為,當自立晚報刊出了那張新聞相片,讓許多人民了解,推動組黨的人,是甘地的信徒,是非暴力的信仰者,這樣,就夠了,我不再需要花費很多唇舌,來宣揚我是愛好和平的人,我的行動,就已說明了一切。
中午十二點半左右,陳萬富出現了,令我訝異萬分。
他一看到我那副模樣,激動的說道:「蓋世,伊們竟然將你打到按呢!------真歹勢,我無法度甲你鬥陣,因為我乎伊們掠去啦!------」
原來,陳萬富並沒有爽約,他深夜由高雄搭夜車,一路北上,一大早就到了桃園,他九點左右,就到大廟口那裡去等我。他一個人,孤零零的坐在廟口等我時,突然湧進幾個便衣情治人員,在九點三十分左右,不由分說的,硬把陳萬富,死拖活拖的抓到派出所,一直等到十二點,警方才將他放走。
陳萬富跟我解釋道:「伊們實在真鴨霸,我並無犯法,也嘸是現行犯啊,即群人,硬甲我拖走……我已經甲你約好,我汰也使對你失約,我恐驚你一個人,會發生啥米危險,結果……竟然……」
我看了陳萬富滿眼佈滿了紅絲,聲音哽咽,快要哭出來,顯然他一夜沒有睡好,隔天早上,又單槍匹馬的,公然遭到警方非法的逮捕,他想反抗,又無力反抗,而他心裡一直念著,就是我的安危,看了他那一臉愁容,手上拿著一件自己裁剪的綠背心,……可是,我剛才還怪他……唉,一股慚愧,從我心裡升起。眼前這位同志,他大老遠摸黑北上,如期赴約,莫名奇妙被捕,又突然釋放,他的心裡,一定受到不小的打擊,可是,當我早上十點四十五分出發時,我因為不了解原因,暗地埋怨他,如果不敢來,就不要昨晚信誓旦旦的跟我說一定會來,那時,我還暗想以後決不找他了,有人再說要跟我共赴患難,我不再輕易相信那種話了!但聽完了陳萬富的陳述,我剛才的勝利自豪不見了,我的心裡卻充滿了愧疚……。
(未完待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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